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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胡彦莹等26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9-27

胡彦莹等26位申请人、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胡彦莹等26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胡彦莹   

  江苏日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玉军 

  江苏中天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撒世敏 

  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罗清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郜鑫源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肖春霞 

  江苏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分所  徐忠相 

  无锡德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朱宇晴 

  徐州彭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崔雪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州分所    刘怡君 

  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扶民 

  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赵晓磊 

  苏州中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家港钰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惠红艳 

  苏州中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苏州相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施琴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吴静思 

  南通英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朱洁芳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  陈民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分所   

  泰州弘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并接受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和我省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注册会计师印章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代刻,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收回执单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字盖章后寄回省注协注册科。 

  联系人:臧慧、张倩,联系电话:025-83633934、8363393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7楼。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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