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将申报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以下简称事务所),可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截至2024年3月31日,事务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执业会员名单;
2.事务所内部培训制度;
3.事务所2023年内部培训计划;
4.事务所专门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情况、联系电话等;
5.拟承担内部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等。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1.按《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具备申报条件的事务所在4月底前按隶属关系向所辖市注协申请,经所辖市注协初审同意后报省注协。省直事务所直接向省注协申请。
申报材料发邮箱:jspx@cicpa.org.cn,联系人:冷杨,电话:025-83633933。
2.申报材料由省注协审核后,提交人才委员会审议并经省注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4年内部培训事务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