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202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9
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报送的2025年内部培训资格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会协〔2022〕74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注协初审和人才委员委员会审定,且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申报的以1个会计师事务所计算,详见附件)具有2025年度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以下简称内培资格)。
二、请你们按照《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内部培训,并及时上报培训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年5月31日前将本所2025年度培训计划上传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2.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举办内部培训班前一周,将培训班信息告知我会,并接受我会实地随机检查。支持和鼓励内培资格事务所对外开放培训资源,开展共享培训项目的课程、参培对象等重要信息在举办培训班前一周向我会备案。
3.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班信息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上传附件。联合申报内培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培训资料由主申报内培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报送。
考试培训科联系人:冷杨
联系电话:025-83633933
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附件:2025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