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启航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4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履行会员服务职能,引导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省注协制定了《江苏省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启航服务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江苏省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启航服务指南(试行)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