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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苏会协党[2017]8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励和调动行业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积极性,增强行业党建工作活力,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行业党建工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评选范围 

  表彰对象是:2016年以来,在行业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优秀个人。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含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 

  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的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非中共党员合伙人(股东)。 

  二、评选标准 

  1.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按照党章规定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本组织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在岗在位,能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富有生气,运转有序,活动有记录。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国际化建设年”“创新服务年”“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等,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2.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勇于承担急艰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认真学习研究党建理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职尽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 

  3)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思路新、方法好,积极研究和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建设队伍,取得较好成绩,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4.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三、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30个,优秀共产党员8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8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地推荐的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及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依据2016年底各地区上报的党组织数和党员数按比例分配;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地区最多1名;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按各地统战人士数量排名,各地区最多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表彰,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不交叉表彰。同时,将适当控制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数量。 

  2、评选步骤 

  各党组织负责本支部的自荐和支部党员的推荐工作。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报送相关材料至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进行初评,确定无异议后,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注协党办。 

  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直接报送省注协党办。 

  省注协党委审核确定表彰名单,授予表彰对象相应荣誉称号,并择优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 

  3、评选材料 

  申报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请填写《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表》(附件2),另附15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 

  申报优秀共产党员的请填写《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3)。 

  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请填写《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 

  申报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的请填写《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附件5)。 

  请于2017620前将申报材料各1盖章后邮寄至省注协党办,同时电子表请发送至省注协党办邮箱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所推荐的评选对象或表彰对象要兼顾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曾获表彰的先进行业党组织、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可继续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 

  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行以及客户的意见。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表彰决定公布后,各级行业党组织要以这次表彰先进为契机,推进行业党建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各市级行业(协会)党组织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表彰活动。 

  联系人:马晓蓉    党办邮箱:dbjicpa@163.com 

  党办电话:025-83311322 传真:025-83310335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51512 

    

  附件: 

      1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及优秀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表 

  3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登记表 

  4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5. 2016-2017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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