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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10

  中共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第一条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条 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第三条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职责: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第四条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职责: 

  1.认真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纳入组织活动,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组织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民主评议等活动。 

  第五条 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第六条 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都要增强服务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一、外省转入 

  ①凭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江苏省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②凭江苏省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注协党委办理接收手续;③省注协党委将党员组织关系划转到党员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报到。 

  二、转往外省 

  ①凭原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辞职证明到省注协党委办理转移手续;②凭省注协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江苏省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三、省内关系转接 

  ①凭原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到省注协党委办理转移手续;②凭省注协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现工作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