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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苏会协〔2021〕73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苏会协〔2016〕55号,以下简称“行业奖补办法”)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会协〔2011〕98号)精神,现就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根据行业奖补办法第六条,申报单位请严格按照以下范围及标准申报:
  (一)行业人才培养方面
  1.考取财政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和2020年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第一批)资格的,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2020年度考取省财政厅会计高端人才和省注协行业高端人才资格的,给予每人8000元奖励,省级高端资格仅限申报一次。
  2.2020年度取得ACA、ACCA、CGA、CIMA、AICPA、CPA Australia、CA、HKICPA国际资质(会员资格)并已签订三年(从上述证书获得之日起三年,下同)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3.自2017年6月30日起大学毕业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在三年内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
  4.通过在职学习,2020年度取得博士学位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
  (二)行业人才引进方面
  从省外或行业外引进人才的,参照上述行业人才培养方面第1款、第2款、第4款给予奖励。
  (三)行业继续教育方面
  1.2020年度,对经省注协批准实行内部培训的事务所,省直会计师事务所按参培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补助400元培训经费;各设区市所属会计师事务所按参培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补助200元培训经费。
  2.2020年度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注协)联合跨地区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的,按参培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补助100元培训经费给各市注协。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请填写《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申报表》。
  2.请各市注协组织做好本地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签字盖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上报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省注协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4.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注协考培科。申报材料请以“事务所简称或市注协简称+奖补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省注协考培科邮箱jspx@cicpa.org.cn。联系人:冷杨,电话025-83305967。省注协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703室,邮编:210009。
  5.请各单位如实详细申报,省、市注协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6.奖补资金拨付到各申报单位,奖补资金的使用由申报单位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申报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