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天衡等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22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19
苏会协〔2022〕83 号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2022年内部培训资格申报材料收悉。根据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会协〔2022〕74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衡等12家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件)2022年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内部培训,及时上报培训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收到批复后尽快将本所年度培训计划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
2.各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内部培训班前一周,务必将本所培训班信息告知我会考试培训科。我会及相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各事务所提供的培训班信息实地随机走访核查。
3.内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结果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向我会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培训课程目录、授课师资简介及教师评价表、注册会计师考勤记录及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联系人:冷杨
联系电话:025-83633933
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附件:2022年度实行内部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