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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销潘良君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8

潘良君: 

  经核查,你本人潘良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编号:320000020017)在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存在伪造证明材料的情形,不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规定的注册条件。该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获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撤销你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即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相关情况将移交有关部门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送达回证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