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一)
发布时间:2021-11-15
“国办发30号文件”出台、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动员宣讲暨“一竿子到底”培训班召开后,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和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行动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现陆续摘编如下:
省注协印发《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各市注协(注管中心)认真执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省注协细化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于2021年10月29日印发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苏会协〔2021〕99号)。成立学习宣传国办《意见》工作推进小组,积极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要求,围绕学、研、践、提四个方面,配合中注协组织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建立学习宣传定期报告制度,各市注协(注管中心)每两周向省注协填报学习宣传任务落实进展表和工作信息,省注协不定期予以通报。
苏州市注协成立《意见》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在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掀起了学习宣传《意见》的活动热潮。制定了《苏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意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时间、任务和要求。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动员、部署会计师事务所、全体从业人员利用集中学习、视频会议、微信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
南通市注协组织事务所负责人报送学习体会,展示学习成效。目前收到学习动态2份,其中金利信会计师事务所重新作了布置和要求,要求每个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联系本所业务实际学习省注协有关文件和案例分析。
淮安市注管中心走进事务所传达文件精神。淮安市注管中心前往3家事务所开展调研走访,专门就“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的传达,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从业人员,学深吃透,工作中严格遵守行业准则,做到不违规不违法,积极发挥每个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经济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宿迁市注管中心抓住中注协培训班契机,强化学习宣传。宿迁市注管中心和10家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同志认真参与了中注协“国办发30号文件”培训班宿迁分会场的学习,培训会后集中研讨,共享经验成果。组织事务所参加中注协举办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等内容。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全所学习宣讲“国办发30号文件”暨培训活动。在一年一度的全所项目经理以上执业人员培训班上,首席合伙人詹从才作宣传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的专题报告,并结合实际,对如何做好文件贯彻工作提出相应的措施。詹从才还专门撰写《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事务所健康发展》,深入阐述学习感悟。
江苏天泰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的研讨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0月18日培训班会议精神,学习了中注协秘书长舒惠好在会议上的动员讲话和财政部杨国俊处长对“国办发30号文件”的精彩解读,对中注协殷德全主任的典型案例讲授进行了进一步探讨。同时,会议还认真学习了省注协秘书长陶敬东在培训班结束时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并结合事务所自身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学习小组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所内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集团所和各分所开放办公区所有电子显示屏,对“国办发30号文件”宣讲培训内容进行了同步转播。会后,首席合伙人对集团所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扩展行业视野,广泛学习、吸收行业中优秀典型事例,确保集团所各项业务工作“稳中求进、稳中向好”。